- 商品破損毀壞簽收時卻未於快遞單上注明毀損原因或二日內未拍照聯繫客服瑕疵部分原因。
- 商品不全,包含贈品與主商品附件或外觀明顯受損。
- 鏡片屬於訂製型商品。經配磨片後,無法恢復原狀,亦無法退換。
- 發貨單、保證書遺失,無法證明商品為本公司所銷售提供。
- 收貨超過七日後提出退貨申請,或未聯繫客服申請退貨者。
- 商品需經特別訂制,或特別訂購,或選購前客服已詳實說明『訂貨不可退換』。
- 眼鏡經非本公司配鏡片裝框,鏡架經烘架調架改變形體裝片後,無法退換。
- 商品本身或鏡片經加工、研磨、調整後屬於無法二次銷售。
- 預購之商品因海關例行檢查或航班天氣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延遲送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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